台中市政府將就不適合校地,研議檢討變更為文教區,一方面力求切合實際,另一方面亦可供私立學校或文教機關使用,上一措施即將由工務局會同教育局,於檢討後辦理。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依照都市計畫,台中市文教區計二五二一公頃,「文小」用地為二一四.六公頃,「文中」為一七四.六公頃,「文高」為九一.六公頃,「文大」為二五一公頃,過去國中小學由縣市政府辦理,高中由省辦理,因此文小、文中、文高等用地僅能設立公立學校,如變更為文教區後 ,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文教區以供學校及文教機關之使用為主 ,並包括學校或文教機關,因研究實驗而附設之設施在內,因此文教區可設立私立學校或供文教機關增加使用之範圍,地方政府並可因土地之提供而獲得價格補償,並加速繁榮,至於「文大」係依照現有實際狀況統計面積,如事先規劃,亦僅有公立大學可以設立。 關於不適合校地部分之變更為文教區,「文小」、「文中」部分,涉及學區之規劃必須力求平衡,工務局將會同教育局進行檢討,非屬「文小」、「文中」部分,將就目前實際客觀條件,衡量未來發展狀況,作適當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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