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推動綠川河岸空間美綠化工程,頃與兩家市內公車公司協商決定,目前該兩家公司位於綠川兩側之臨時發車站等設施,應於九月底前遷往干城商業區內,以便予以拆除配合工程開工。 兩家市內公車在綠川兩側之發車站及候車設備等,將遷往干城商業區內之「商五」預定地,由於「商五」用地目前尚未開發,為防止民間占用,乃予以綠化 ,並由市府工務局公用課代為管理,市府有關單位工務局水利課、建設局觀光課等單位,並與兩家市內公車公司協商,獲致如左兩項結論: ─綠川河岸空間美綠化工程預定施工期間為五個月,在施工期間內以「商五 」用地供兩家公車公司遷往,有關臨時發車站等設施,由兩家公車業者自行處理 。 ─兩家公司如長期承租「商五」用地,應在兩個月內決定,可比照「朝馬」轉運站租地方式,按照公告地價三%,繳交維護使用費。 市府有關單位表示:關於施工期間使用「商五」用地,供兩家公車公司設置臨時發車站等,市府並將以正式公文致國有財產局取得同意,如兩家公車公司有意長期承租使用,有關契約內容等再行研議訂定。 由於綠川河岸空間美綠化工程,將分兩階段施工,均涉及交通問題,必須訂定交通維持計畫,第一階段施工為綠川自雙十路至中正路段,交通維持計畫經審核後已無問題,第二階段施工係由綠川自中正路至民權路部分,將提請交通改善小組審查後付諸實施。 另外目前第一廣場前之乙種車輛停車場,即將公告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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