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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第二階段房屋鑑定 依評鑑發放救濟金

由於中央對九二一震災房屋損壞救濟金以貼有紅、黃標籤者為救濟對象,及民眾要求市府儘速針對九二一震災後列為危險房屋儘快完成第二階段鑑定。市長張溫鷹表示台中市損壞房屋依第一階段評鑑需發放三十五憶元救濟金,但至目前為止中央撥給台中市的只有四億九千萬元,為加速九二一震災台中市房屋損壞情形鑑定濟金發放金額,張市長作成三點結論: 一、第二階段損壞評估及修復鑑定委託建築師公會協同相關技師辦理,內容包括支撐建議報告並於五天內完成支撐工程。 二、修愎鑑定規範洽營建署提供後進行應於卅天內完成。 三、建築管理儘速恢復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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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9-27
  • 點閱次數: 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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