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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議災戶承購國宅 由救濟金項下墊付

依照九二一受災戶承購國民住宅,自備十萬元即可簽定買賣契約,但台中市政府為顧及災變猝然發生,民眾籌款有所困難,正研議在救濟金項下先行墊付。   市長張溫鷹以九二一地震驟然發生,甚多民眾房屋倒坍,存款文件亦被埋於瓦礫之中,而經此災變 ,若干親友或亦同時受損,籌款十分不易。   依照規定,房屋全倒可發給救濟金廿萬元,半倒者為十萬元,如能在救濟金項下墊付,於發放時予以扣除,將使受災戶獲得不少便利。   此一便民措施,國宅局正與社會局聯繫研究之中,首先為時間上之如何配合,其次應避免錯誤發生 ,國宅局希望社會局能造具救濟金之發放名冊,如確已查明,應發放救濟金,而尚未發放者自可先行墊付,在發放時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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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9-28
  • 點閱次數: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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