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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速震災後復建 市長提重建三政策

針對媒體報導中央提出九二一受災戶概括承受辦法,引起不少受災戶認為不公平而反彈,更有不少人認為會形成「造福受災戶,讓全民受災」的後遺症,台中市長張溫鷹於今(廿九)日提出「災區重建三政策」強烈建議中央,由政府與金融機構共同籌組共同基金,訂出詳細辦法由共同基金概括承受受災戶房屋、土地後整體開發,民眾可立即取得資金購買房屋,也可以減少政府負擔及避免金融危機發生。 張市長希望中央能全力推動的「災區重建三政策」如下: (一)家園重建:力主概括承受、整體開發 1.由政府及銀行業共同成「共同開發基金」,概括承受所有災戶土地房屋,立即打消所有受災戶房屋及土地貸款餘額,並迅速發給災戶已繳土地價款,以利受災戶購置新屋。 2.由該基金規劃開發災區及鄰近土地,適合建築者立即標售給民間進行更新,不適合建築者做為公園、綠地或保育用地,再以其他公有土地如台糖土地等交換,交換之土地應整體規劃開發為新市鎮或新社區。 3.授與地方政府決定與上述土地開發相關的計畫權,不受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環評法、土地法相關規定的限制。 (二)都市更新:力主分權負責、全民動員   1.授與地方政府調整預算,不受預算法、公債法相關規定之限制。 2.反對現行無效率集權式的「重建委員會」作法,主張中央及地方分權負責,大型公共工程修復歸中央負責,地方性的道路、橋樑、建物採「先撥款、後審查」的程序,授權縣市政府迅速執行。 (三)區域復興:力主投資減稅、經濟轉型  1.未來五年投資中縣市及南投地區之科技產業、觀光產業、先進農業、營建業,得減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吸引民間投資、提供就業機會、促進地區經濟轉型。 2.提供現有工業用地、或迅速變更公有及台糖土地為產業用地,以優惠的產業用地,吸引民間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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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09-29
  • 點閱次數: 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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