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死亡慰助金」之具領與「繼承」間之關係如何,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頃對外有所說明。 根據民法: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應負連帶責任,因此具領死亡慰助金,對於繼承上之若干問題有無關連,引起不少民眾關切。 社會局表示:慰助金係政府體卹受災戶而發放,此一金額並非死亡者生前遺產,因此具領慰助金與繼承遺產並不相同。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