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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慰助金非亡者遺產 與繼承遺產不相同

關於「死亡慰助金」之具領與「繼承」間之關係如何,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頃對外有所說明。   根據民法: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應負連帶責任,因此具領死亡慰助金,對於繼承上之若干問題有無關連,引起不少民眾關切。   社會局表示:慰助金係政府體卹受災戶而發放,此一金額並非死亡者生前遺產,因此具領慰助金與繼承遺產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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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1999-09-30
  • 點閱次數: 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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