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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路邊違規車輛拖吊 十月四日恢復正常

台中市路邊違規車輛拖吊及路邊停車收費,除災民收容所、十九棟危樓及北屯區公所、南區公所一個街廓內仍暫停拖吊及收費外,其餘地區將於十月四日恢復正常。 市府主任秘書陳大鈞表示,九二一震災當日,市長張溫鷹為讓救災工作順利進行,指示台中市暫停路邊違規車輛拖吊及路邊停車收費,並將相關人力投入支援救災工作,現在救災工作已進入第二階段的安置作業,學校也於九月廿九日恢復上課,為使台中市交通恢復順暢,除災區的收容所、十九棟危樓及北屯區公所、南區公所一個街廓內仍暫停拖吊及收費外,其餘地區將於十月四日恢復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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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1999-10-01
  • 點閱次數: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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