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大地震受災戶役男符合條件者,可向戶籍地申請徵服乙種國民兵役。 適用對象:民國七十年(含)以前出生之受災戶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簡稱役男)。 申請條件:受災戶役男有下列情形者之一者。 一、役男之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之一死亡者。 二、役男之直系血親、配偶遭致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三、役男或其家屬賴以居住之房屋,遭致毀損而不能居住者。 四、申請時間:十月四日起至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止。 申請程序:由役男或家屬檢具相關文件,填具申請書向戶籍地區公所辦理。 相關文件:係指足以證明與九二一大地震有因果關係之文件(如受災戶領取政府房屋租金、慰助金、補償金及一般用診斷證明書等)。 符合條件之役男因證件不足無法即時申請者,可申請延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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