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其使用」,第二階段評估可於七日完成,於整理後公布,國宅局認為對於受災戶之申購國宅並無影響。 第二階段評估,對於建築物不同危險等級之戶數,可能有所增減,不過受災戶之申購國宅仍將繼續辦理,凡符合規定之受災戶仍可提出申請。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