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台中市民關注之主要河川筏子溪整治,經濟部水利處與市府研商決定,原則上於八十八年開始至九十三年度完成,若干重要工作即將展開。 主辦單位工務局水利課表示:水利處與市府研商,對於筏仔溪整治共獲如左多項結論: ─新建工程部分屬於上游台中縣部分:厝仔堤防配合高鐵開發部分列入第一年計畫,協和堤防及潮洋堤防列為第二年計畫,台中市春社堤防,因係水道計畫線外用地,水利處無法徵收,由市府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列為公共設施用地,最後辦理東海橋上游由台中縣市界起自下游往上辦理,由該處第三河川局重新檢討後,提出分年計畫辦理。 ─加高加強工程部分:台中市和劉厝堤防列為第一優先,並依序辦理新生、馬龍潭及潮洋堤防。 ─計畫執行時,將配合台中市政府設置親水景觀之建議,一併進行美綠化及親水景觀工程與河道整理,所需經費於相關年度中一併提列。 ─東海橋以下河段因水道治理計畫用地與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不符部分,應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所需費用由市府估算,水利處籌經費,委託市府辦理,以利工程進行。 ─東海橋以上河段,因已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用地與現況相差甚鉅,兩岸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農業區,由該處水利規劃試驗所,將原有河道規劃資料送由市府,參考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整治筏子溪實施計畫,原則上於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起實施,九十三年度完成,有關經費預算尚在核算之中,初步估算數額龐大,約在六十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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