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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災民跨縣市承購國宅 市府縮短申購流程

台中市長張溫鷹為使九二一震災災民能迅速跨縣市購買國宅,以獲得長期安置,於今(十八)日表示,外縣市災民只要取得鄉、鎮、市公所房屋倒塌證明,可縮短流程直接向台中市政府購買,不必再透過鄉、鎮、市公所及縣政府以集體方式申請承購。張市長表示,台中市尚有一千多戶國宅可安置災民,歡迎災民到台中市來定居。 依據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公告,九二一震災災民可跨縣市購買國宅,但需先向鄉、鎮、市公所申請,經鄉、鎮、市公所審核後將資料送縣政府,再由縣政府以集體方式跨縣市申請。由於申請流程太長 ,已有不少台中縣及南投縣災民跑到台中市政府詢問是否可直接申請承購國宅。張市長為使外縣市災民也能快速獲得長期安置,決定縮短申請流程,只要災民取得鄉、鎮、市公所房屋倒塌證明,就可直接向台中市政府購買國宅。 市府國宅局也表示,外縣市災民抱怨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的跨縣市購買國宅流程太長,希望縮短流程開放災民自行向別縣市選購國宅,張市長獲知外縣市災民心聲,指示國宅局以公文向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報備,於今日起縮短外縣市災民承購國宅的流程,外縣市災民只要取得房屋倒塌證明,即可向台中市政府承購國宅,不必再透過鄉、鎮、市公所及縣政府以集體方式申請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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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10-18
  • 點閱次數: 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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