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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市震災復建經費 請求中央予以補助

台中市九二一震災復建經費,建設、教育兩局頃統計完成,合計共四十二億五千一百四十餘萬元,將請求中央予以補助。   復建經費以教育部門最多,計卅億三千一百一十萬零五百卅八元,其次為建設局農林單位之十二億二千零卅萬元,其內容分別如左:   一、學校部分:1國民中學校舍破壞整修,初步查估復建經費計一、六五五、四五九、五二O元,2國小校舍破壞整修,初步查估復建經費一、三七五、六四一、O一八元,教育局並表示全市市立廿五所國中、五十四所國小校舍,或多或少均有受震災損壞情形。   二、建設農林部分:1道路野溪搶修六七、OOO、OOO元,2道路野溪復建一二四、一OO、 OOO元,3農塘修復四O、OOO、OOO元,4聯絡道路修復及坍方清理四五、OOO、OOO元 ,5震災廢棄物堆置場綠美化工程五O、OOO、OOO元,6災民臨時收容住宅道路排水工程一六、OOO、OOO元,7風景區公共設施工程一三三、七OO、OOO元,8市場整修七四四、五OO、 OOO元。   目前已提出之復建工程費用,尚有工務局道路、橋樑、下水道等復建工程八二七、五一四、OOO元,但尚不包括危險及需注意之建築物鑑定復建費用、危險建築物拆除與技術支援費用,以及其他單位之復建費用,合計已達五十億七千九百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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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9-10-19
  • 點閱次數: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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