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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臨時住宅截止 合格者共為十九戶

台中市政府公告受理「九二一震災」受災戶,申請使用戰基處臨時住宅,於廿五日截止,各行政區資料於廿六日送達國宅局,經審查合格者共為十九戶,戰基處臨時住宅共興建一一八戶,剩餘戶數國宅局正研議放寬資格繼續提供受災戶使用,廿七日下午之抽籤仍將如期舉行。   國宅局表示:臨時住宅之於廿一日起至廿五日受理申請,規定申請資格為:台中市災區內自有房屋經專業技師小組鑑定為全倒或半倒不堪使用,並領有證明文件之現住戶(不含承租戶),其設籍人數在三人以上者(含三人),受災戶內人口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十五歲以下兒童者,並優先辦理抽籤分配進住,上一規定原為顧慮受災戶申請者過多,乃作資格之限制,目前雖然有十九戶提出申請,仍將於廿七日下午二時卅分在南區圖書館辦理抽籤,決定其臨時住宅之門牌號數,依照行政區劃分,中區、西區 、西屯區、南屯區均無人申請,其餘各區情形如左:   東區:一戶申請,且戶內人口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十五歲以下兒童。   南區:六戶申請,戶內均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十五歲以下兒童。   北區:七戶申請,其中五戶均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十五歲以下兒童。   北屯區:五戶申請,其中三戶均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或十五歲以下兒童。   戰基處共一一八戶臨時住宅,所餘九十九戶如何放寬資格,供人口不滿三人以及外縣市受災戶申請使用,市政府正在研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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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10-26
  • 點閱次數: 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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