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國宅局於六日起受理之八十八下半年度及八十九年度,台灣省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將於卅日截止申請,呼籲資格符合規定民眾踴躍申購。 上一貸款共辦理八千戶,將依各縣市申請戶數,由內政部核定各該縣市配額,然後由縣市政府辦理資格初審及抽籤等相關事宜,經財稅資料中心查核,確無自有住宅者,即核發「同意購置住宅通知」限期購置住宅。 上一貸款最高額為五百萬元,其中二二O萬元為優惠貸款,利率為年息五.O七五%,其餘為一般銀行貸款,國宅局表示:「九二一」震災發生,政府多項救濟措施為具有房屋所有權之受災戶,而一般租屋居住者僅有全倒或半倒慰助金之發給,租屋居住者欲求擁有屬於自己的住宅,最好申請辦理以上貸款。 自十月六日起至廿七日止申請以上貸款者,台中市共有二OO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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