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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東領不到慰助金 市府考慮予以救助

九二一大地震發生迄今已一個多月,政府發放受災戶慰助金及房租津貼,屢見爭議。台中市政府今(卅一)日上午,在市府中正廳公開為有爭議性的受災戶權益問題進行調解,市長張溫鷹與主秘陳大鈞及相關單位首長、各區區長,皆親自為災民解答疑惑。   尤其房屋所有權人與房客,為了慰助金該誰領的問題,最讓人頭痛。張溫鷹當場指示,如果房東只有一棟房子租給別人,自己並未設籍,既領不到慰助金也領不到租金者,市府將優先予以協助,考慮從各界捐款中,提撥發放補助金。   張溫鷹表示,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人在台中市有一棟房子,因故租給別人,自己又在其他地方租房子 ,結果房子被地震震垮了,一毛錢也拿不到補助,也無法再拿租金,卻又得付租金租房子,生活出現困難。她呼籲有類似情況的受災戶儘速到市府登記,市府將統計人數後,優先請中央補助或從各界捐款中 ,提撥慰助金救助。   另外,東方巴黎十餘位住戶代表,今天也情緒激動的向市長陳情表示,為何前兩次判定全倒,三百零一戶住戶中已有八十一戶領到廿萬元慰助金,突然又改判定為需注意,究竟標準何在?為何矛盾至此 ?張溫鷹與北區區長程介穗當場允諾,明天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將做最後一次鑑定,請居民到場反映說明 ,不要再懷疑鑑定人員的專業水準。   至於有房屋應該判為全倒或半倒的爭議,屢造成區公所與里長的困擾,張溫鷹也表示,除考量工務機關的鑑定標準外,必須讓災民了解,願意拆除的房子才能判全倒,否則廿萬領走,又不願意拆屋,佔了便宜又危害公共安全,情理不合。   張溫鷹向在場協調的工務局、國宅局、社會局及各區區長強調,以安置災民為最優先的考量,從寬 、從輕考量個案問題,無論住臨時屋、購買國宅或領租金,依法辦事中要有彈性,中央訂定的規定是原則,實際執行諸多困難,要多考量災民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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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10-31
  • 點閱次數: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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