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最先辦理的本市籍「九二一」震災住宅半倒及屬危險級受災戶申購國民住宅,由於土地銀行引述中央銀行補充規定,部分受災戶考量利息負擔,原已選擇購大坪數國宅者,要求換購較小坪數之國宅,主辦單位國宅局頃正簽請核示之中,另外對於受災戶跨縣市申購國宅,將儘速辦理抽籤、選屋、簽約,以安定其生活。 國宅局表示,住宅半倒及屬危險級受災戶,於十月卅日辦理簽約時,土地銀行引據中央銀行補充規定,作兩點宣示:1住宅半倒者,承辦銀行須至現場勘查,拆除屬實者方予核貸,2貸款額度每戶最高三五O萬元,並以其原有住宅之坪數為原則,如原住宅為廿坪,選購住宅為卅五坪,則多出原坪數之十五坪應按一般銀行利息負擔,而依照中央銀行原有規定提撥郵政儲金轉存款一千億元,辦理融資貸款一五O萬元以下部分為「O」利率,一五O萬至三百萬元部分利率為年息三%。 因此十月卅日應簽約之四十六戶中,有卅一戶考慮本身對利息負擔之能力,延展至十一月四日簽約 ,受災戶並表示他們選屋在先,而中央銀行補充規定在後,因此已選購大坪數國宅者,擬改換坪數較小之國宅,主辦單位國宅局正簽請核示之中。 「九二一」震災跨縣市申購國宅,已於十月廿九日截止申請,台中市共有三一三受災戶申購國宅,其中申購台中市以外縣市國宅者共為六十三戶,其中基隆三戶,北縣四十六戶、桃園一戶、竹市一戶、中縣兩戶、高縣三戶、屏東一戶、國宅局表示,受災戶申購台中市國宅部分,將聯繫外縣市迅速將資料送達,以便儘速辦理抽籤、選屋、簽約、進住,以安定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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