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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時住宅放寬資格 決提前於十日抽籤

台中市政府二日上午之主管會報與賑災會報合併舉行,對於九二一震災受災戶之安置,作成多項重要決定,關於戰基處興建之一一八戶臨時住宅放寬申請資格,抽籤日期決提前於十日舉行,市府並鼓勵受災戶申購進住國民住宅。   關於臨時屋放寬申請使用資格,原定十一月九日受理申請截止,十八日下午二時卅分在南區圖書館地下室舉辦抽籤,為免受災戶長時間等待,會中決定在受理申請期間,即同時展開資格審查,九日申請截止後,即由各區公所整理資料於當日送交國宅局,抽籤提前於十日舉辦。   由於受災戶申購國宅,中央銀行提撥郵政儲金轉存款一千億元辦理融資貸款,而補充規定中,對貸款坪數及利息負擔有與前不盡相同之說明,賑災會報中,對於尚未與土地銀行簽約部分,同意可「以大換小」,以減輕受災戶利息負擔。   根據中央銀行提撥之一千億元郵政儲金轉存款辦理融資貸款部分,規定一五O萬元以下為「O」利率,超過一五O萬元至三OO萬元者,利率為年息三%,且前三年免繳利息,市長張溫鷹呼籲受災戶自行考量,繳納自備款十萬元即可簽約進住,有三年時間在安定環境中可力求發展,未嘗不能振興家業而踴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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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11-02
  • 點閱次數: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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