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一、災戶借住臨時住宅 抽籤前辦好印鑑證明

台中市政府辦理原戰基處興建之臨時住宅,供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借住,定十日下午二時卅分,在南區圖書館地下室抽籤,國宅局頃鄭重呼籲受災戶利用時間辦好印鑑證明。   國宅局表示:為使受災戶能早日進住安定生活,預計在抽籤後立即辦理簽約手續,為防止少數受災戶於借住期間屆滿時拒不遷出,應有必要向法院辦理公證,而印鑑證明為公證時必備之要件,因此受災戶最好能在抽籤之前辦理印鑑證明,簽約後即由市府委託律師辦理公證,如抽籤簽約後再辦理印鑑證明 ,勢必耽延時日,影響進住,使生活不能早日安定。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11-05
  • 點閱次數: 152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