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里溪支流台中市廍子溪與大坑溪整治,經濟部水利處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使用同意書先行施工,頃遭遇困難,九日在市府主管會報中提出討論,地政科表示,廍子地區辦理區段徵收,尚有三項問題亟待先行解決,副市長張景森指示,另行訂期開會研商。 關於廍子溪與大坑溪之整治,市府係以辦理廍子地區區段徵收方式配合工程用地之取得,但區段徵收工程尚未開始,而經濟部水利處認為河道等有關工程須先行施工,要求市府協助由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使用同意書,以便先行施工,但土地所有權人主張區段徵收工程應與水利工程同時施工,致使同意書之出具發生困難。 地政科長曾國鈞表示:廍子地區辦理區段徵收有左列三項重要問題,應先行予以解決: ─前台灣省政府新生地開發處現營建署新生地開發局,主張增設大型購物中心,並自行開發,對台中市權益是否有所影響。 ─區段徵收範圍內有車籠埔斷層帶經過,應如何辦理。 ─高鐵內環道路之公園及綠地等應如何作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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