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一、斷層兩側五十公尺 實施臨時性禁建

九二一震災發生後,車籠埔斷層帶兩側各五十公尺範圍內,實施臨時性禁建至十二月底為止,正式公文已到達市府,惟尚缺斷層帶地圖,市府將於收到後立即辦理公告。   市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上一正式公文係於九日下午到達,不過文中說明斷層帶詳圖另行寄發 ,預計一、二日內即可於圖說到達後一併辦理公告。   都市計畫課並表示:依照建築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易受海潮、海嘯侵襲、洪水氾濫及土地崩塌之地區,如無確保安全之防護設施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商同有關機關劃定範圍予以發布,並豎立標誌,禁止在該地區範圍內建築。   根據了解:中央公布之車籠埔斷層帶經過台中市境內部分,一如市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前所測定之路線,亦即由台中市廍子溪之台中市與台中縣太平市交會處起,經原廍子路東側、私立仁愛之家、仁友巷邊、中台醫護技術學院西側之綠野別墅、軍功國小至寧靜海觀音亭,再進入台中縣潭子鄉境內。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9-11-10
  • 點閱次數: 1942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