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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斷層兩側五十公尺 十二月底前禁止建築

台中市政府頃公布大坑風景區都市計畫區車籠埔斷層線兩側各五十公尺範圍位置圖,並自即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禁止建築。   主辦單位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該位置圖係以三千分之一比例製作,由於幅度較大,僅能在公告欄公告,為使民眾有概略瞭解,特縮製示意圖提供媒體發布,詳細路線位置仍以三千分之一位置圖為準 。   斷層線兩側各五十公尺附近地帶,民眾申請建築,是否在禁建範圍之內,仍將由都市計畫課按照位置圖予以查明確定。   禁建公告及禁建位置圖,並分別在各行政區公所、大坑風景區管理站、市府及議會張貼,以便民眾就近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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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1999-11-11
  • 點閱次數: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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