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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震災中受災原住民 可申請特別慰助金

台中市政府民政局今(十五)日表示,政府為照顧在九二一震災中受災的原住民,特別辦理「九二一大地震原住民受災戶重建家園特別慰助金」,凡原住民設籍於自有的房屋毀損,除政府相關慰助金外,都可再申請特別慰助金,房屋位於台中市等都會區毀損者,全倒每戶補助十五萬元,半倒每戶補助六萬元。   民政局指出,受理原住民特別慰助金申請時間,依中央規定至今(十五)日截止,市府考量國父誕辰紀念日一連三天的假期,可能影響原住民受災戶辦理申請,已向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中部辦公室建議延長申請期限,並已獲得回應,來不及今日辦理申請的原住民,可望明後天繼續辦理申請。   民政局也表示,雖然設籍台中市的原住民有二千餘戶,但擁有房屋所有權且設籍者並不多,希望符合資格的受災原住民,趕快到台中市原住民震災服務站辦理申請,地址在南區仁和路基督教長老教會中山教會。   市府強調,夫妻如有一方為非原住民籍,不論房屋所有權屬何方,均必須以具原住民身分之一方申請,但限本人或配偶、子女為所有權人。   另外,為避免就讀高中職以上原住民學生,因九二一地震災害而影響學業,政府也提供急難助學金 ,協助渡過難關。凡居住或設籍在地震災區的高中職以上原住民學生,因地震父母死亡、自有住宅全倒或半倒,都可就近向原住民震災服務站申請,台中市原住民可到仁和路的基督教長老教會申請。   助學金的金額從五千到四萬元不等,申請日期到今(八十八)年十二月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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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1999-11-15
  • 點閱次數: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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