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前戰基處舊址興建之臨時住宅剩餘五十戶,如何第三度開放供受災戶申請借住,市府尚在考量之中,近期將公告實施。 關於剩餘之五十戶如何處理,國宅局初步研擬之原則為:一、以設籍本市,受損住宅亦在本市,但過去由於種種原因影響未及提出申請者為第一優先,並以人口在三人以上之家戶先行辦理。二、以設置本市而受損住宅在其他縣市者為第二優先。三、受損住宅在台中市內而戶籍在外縣市者為第三優先。 國宅局對於危險附近之所謂「受驚戶」,由於界定上十分困難,致未列入處理範圍,但此一問題亦不宜忽視,因此仍在研商之中,不過預料在近期內將作成決定,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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