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紓解都市停車、改善交通,兩處停車場預定地甄審委員會委員人選業已決定 ,將於近期內召開會議,採多目標使用方案,獎勵民間投資興建。 兩處停車場中之一,位於市民廣場正對面之經國園道F區,土地面積計六、七一八平方公尺,將興建地下兩層停車場,依照多目標使用方案,園道地下可作為停車場使用,並應另設專用出入口,通道應有完善之通風、消防設備,覆土深度應在兩公尺以上,市府將以設定地上權四十年方式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土地可承租廿年,屆滿之後可再延長廿年。 另一「停廿五」,位於新民商工北側及寶覺寺附近,土地積計二、一三二平方公尺,該停車場預定地約百分之廿餘為新民商工所有,其餘係屬國有,新民商工前曾提出計畫,有意自行興建,但此項計畫該校仍在不斷加以修正之中,如該校計畫符合法令規定及市府要求,自行興建,國有土地部分可向國產局承租,將無所謂地上權之設定問題,如不能符合市府要求,他人投資將面臨該校所有部分土地之取得或同意使用上之問題,並尋求解決。 主辦單位市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已擬訂投資須知、投資契約及公告事項等,將召開甄審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後公告受理申請。 市府獎勵民間投資參與交通建設,為求公平、公正,每一個案均遴選不同適當人選,擔任甄審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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