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昌(43歲、彰化縣人)於99年9月11日許,在臺中縣霧峰鄉中正路發現1部輕機車鑰匙未拔,趁四下無人注意之際,一時貪圖方便,占為己有並供自己代步。李嫌異想天開想躲避警方查緝,另外在臺中市英士路竊取同廠牌輕機車車牌1面,懸掛於竊取來的機車上。李嫌以為如此便能躲過警方查緝,殊不知自己所竊取輕機車車牌,已被車主報失竊,春社所員警在99年9月30日發現失車並經過一天埋伏後,終於逮捕李嫌,訊後依竊盜罪嫌將李嫌送辦,並持續清查李嫌有無犯下的其他竊案。
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所長許文居、警員許資生於9月30日18時至22時執行查贓專案勤務,於9月30日21時許,在臺中市南屯區中臺路、建興路口查獲失竊輕機車懸掛失竊輕機車車牌,經研判該車應該仍在繼續使用,於是立即派員從當日22時起守株待兔,經過一天辛苦的埋伏後,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於隔日10時許,警員楊士緯發現李嫌至現場插入鑰匙欲發動機車離去,警方見機不可失,立即出示身分並與支援警力將其當場逮捕。隨後春社所支援巡邏警力也到場,共同將李嫌帶回派出所內偵辦。警方調查,李嫌坦承因貪圖一時方便才會竊取機車供其代步,對竊取輕機車與他車車牌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依法偵辦。
凡那比颱風過後,南部因泡水車激增,汽機車零件需求量大增,警方為了有效遏止竊案發生,春社派出所所長許文居特別重視查贓勤務,並以身作則,帶頭加強查緝竊案,致能破獲機車竊盜案。許所長並呼籲民眾,機車要養成上鎖的好習慣及告知同仁於執行勤務中,如發現有民眾機車鑰匙未拔,應代為保管,以免成為歹徒的覬覦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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