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所巡佐林哲智、警員許永昌、黃哲偉、沈志鴻、蔡侑良等五人,於昨(7)日執行肅竊勤務時,接獲勤務中心通報有搶案發生,火速趕到現場發揮快速打擊之效,經被害人細述歹徒特徵、逃逸路線、交通工具後,警方立即在該處附近循線搜索,終於發現了歹徒,警方當場力擒身材高大的歹徒,帶回所偵辦。
二分局育才所巡佐林哲智、警員許永昌、黃哲偉、沈志鴻、蔡侑良等五人,於昨日執行肅竊勤務時,接獲勤務中心通報臺中市北區中華路二段112巷15號前發生搶案,警方5人便火速前往案發地點,經向被害人(陳○英,58年次)瞭解該歹徒特徵、逃逸路線、交通工具後,警方便至中華路112巷內搜索。
在中華路112巷6-2號前,警方發現一部黑色重機車未懸掛車牌且排氣管極為熱燙,經研判歹徒可能藏匿於該公寓內,警方立即進入該建築物內逐層搜索,於3樓樓梯間發現一頂黑色安全帽以及五樓往頂樓樓梯間發現女用的LV手提包,拉鍊已經打開,內有新臺幣8000元及LV皮夾等物品。
警方研判搶嫌應該就在附近,立即展開地毯式搜索,終於在一樓樓梯間之馬達通口處發現身材魁梧之歹徒縮小身軀躲藏於通風口內,警方5人遂合力將搶嫌以現行犯逮捕,並且在其身上搜出現金3000元以及被害人之手機一只,將搶嫌帶回所偵辦,經被害人指認無誤,及警詢時,搶嫌坦言,他在行搶之前,先行將其重機之車牌拔下,並尋找單身女子目標,於昨日晚間22時44分,發現被害人獨自一人在中華路112巷內行走,鎖定目標後便騎車尾隨在後,趁時機恰當時,搶奪被害人之皮包,造成被害人右手手臂、右腳以及左手中指擦傷,搶嫌得手之後便往112巷內逃逸。
育才所所長陳建榮也呼籲:單身女子夜歸時,儘量選擇人車多且明亮之道路行走,隨身物品也儘量不要以靠往道路方向的手拿取,以降低成為歹徒鎖定之目標。陳所長也表揚此次有功之人員,感謝他們不顧危險力擒歹徒之辛勞,為社會治安做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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