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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要求11月底停止搬遷 胡市長:12/25~26完成搬遷、27正式上班

  臺中市議員何敏誠於今(11)日市議會中建議胡市長,請他展現魄力,11月底前,請市府各單位停止搬遷入新市政大樓工作。胡市長表示,經縣、市府研議考量,各單位會於12月25日(六)、26日(日)完成搬遷工作,12月27日(一)正式上班,為民服務。11月底,會有若干單位進駐,或檢查辦公室設備。


  今日市議會大會中,議員王岳彬表示,昨日市府舉行新市政大樓落成典禮,他與幾位議員同仁也前往參訪大樓內部設備,也特地到9樓的市長室,卻發現裡面像儲藏室一樣,整棟大樓的玻璃也都有灰塵。


  議員張廖萬堅提出質疑表示,市府於新市政大樓設有聯合服務中心,服務中心有7位人員為民服務,民眾要申請資料,服務人員卻是打電話回市府詢問。民眾要洽公,但停車場又不開放,周邊的停車格也塗銷掉,民眾要洽公停車位不足,到底是開放給誰洽公。


  張廖萬堅不滿表示,要洽公的民眾不得其門而入,整棟新市政大樓空空的,僅幾位服務人員,卻開整天的空調與照明,市府乾脆向民眾說明,新市政大樓尚未準備妥善,要洽公民眾還是到目前的市府洽公。


  議員何敏誠更是請胡市長展現魄力,11月底前停止搬遷入新市政大樓工作。


  市府建設處長黃晴曉表示,要到新市政大樓洽公的民眾,可停於文心路、惠中路兩側的AC道路。交通處長溫代欣也表示,周邊停車位塗銷,是因進行道路刨除重整工作,待工程完成,近期將會進行劃設停車位事宜。


  胡市長表示,議員不要擔憂,停車位絕對夠,目前到新市政大樓洽公的民眾,一個上午不會超過5人。設立服務中心,是為考量有些民眾可能會到新市政大樓洽公,也有民眾想進入大樓內參觀,市府提供導覽服務。至於服務中心是否有設立必要,請議員給市府2個星期時間評估。


   胡市長也表示,為尊重縣府,並經縣、市府研議考量,各單位於12月25日、26日完成搬遷,12月27日正式上班。(10/11*4)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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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10-10-11
  • 點閱次數: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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