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東山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報案人姚小姐放置於北屯區東山里橫坑巷商店騎樓的酒櫃內欲販賣之酒類商品遭竊,共損失約新台幣4760元,警方查訪目擊者證人提供之作案車輛顏色及不完全之車牌號碼,並經調路口監視器循線,查獲竊嫌吳○雄(27歲;竊盜、毒品、詐欺、偽造文書等刑案資料),並起出贓物葡萄酒數瓶,吳嫌坦承竊盜不諱,全案依竊盜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報案人姚小姐稱其在北屯區東山里橫坑巷自宅商店騎樓的酒櫃內欲販賣之酒類商品於日前淩晨2時遭竊,其大嫂當時有看見竊嫌,欲前往阻止時竊嫌發現有人前來,立即駕駛一輛的車牌不詳紅色三陽喜美的自小客車往橫坑巷往山區方向逃走,被害人遂向所轄東山派出所報案,警方立即閱監視器發現車號NM-○○○○(三陽喜美、紅色)確認為作案車輛,查詢車主登記為林○琪,警方馬上至其居住所查緝。
發現車主男友吳○雄涉嫌重大,經提示監視器畫面相片,吳嫌坦承獨自一人駕駛女友的車輛前往該處犯案,吳嫌並稱因最近身體狀況不佳想要偷葡萄酒養身體,且多次經過該處發現該商店將葡萄酒置於騎樓地的櫃子內,打烊時僅用帆布覆蓋,覺得很好得手,所以就下手行竊,吳嫌見警方找上門,遂主動帶領警方進入住處內起出竊得之葡萄酒一批,經被害人確認該批酒確為其所失竊之物,爰將吳嫌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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