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姓女子(56年次)於日前2時34分,在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某超商,趁著深夜無人,店家盤點商品無暇疏於注意之際,涉嫌竊取店內販售之物品多樣,藏於自身所攜帶之手提包內據為己有,得逞後逃逸,經被害商家盤點物品發現短少,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曾女涉有重嫌,報警處理。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獲報後,檢視監視器內容,循線通知曾女到隊調查,曾嫌於警訊中坦承不諱,訊後依竊盜罪嫌將曾嫌送辦。
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於日前2時34分接獲莊姓店家報案表示,當日曾姓女子前往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某超商佯稱購物,見該店無人,員工忙於盤點物品無暇分神之際,自認有機可趁,順手將維他命C、面膜、睫毛膏、眼線筆、乳液、香皂及雞精等8項物品,共計1429元,放入隨身攜帶之手提包內,至櫃檯結帳3包香菸與4包零食,其餘商品未結帳即離開該商店。
經店家盤查物品發現有短少情事,即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曾姓女子涉有重嫌,犯行都被被監視器全都錄,經南屯派出所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曾女就住在距超商約100公尺隔壁大樓,循線將其逮獲。
警方調查,曾女對於偷竊犯行坦承不諱,並表示其患有精神分裂症,購物前服用大量藥物,導致無法自行控制其行為而犯下該起竊案,知道自己犯錯非常後悔,全案經警方訊問後依竊盜罪嫌將曾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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