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處近期又接獲某公司疑似以刊登職缺廣告,誘使求職者消費之爭議。勞工處再次呼籲:切記!求職安全守則五不為「1.不繳款或購買產品2.不將證件交予他人3.不隨便簽署意見4.不喝不明飲料5.不從事非法工作」。
勞工處表示,過去這樣的求職陷阱多以不具公司名稱及地址的方式刊登求才廣告,但是目前也有些公司會清楚註明聯絡電話、地址、職缺及薪資等相關內容,很難看出廣告所刊登之職缺工作內容是否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符,但面試後即安排求職人參加職前教育訓練,再透過資深員工帶領與照顧新進人員,鼓吹求職人改以獎金制敘薪並以可賺取更多利潤為由,遊說求職人購買與銷售公司產品,求職人常因一時的「溫暖攻勢」做出錯誤的決定,同意購買公司產品且無提供薪資。
勞工處再次呼籲:切記!求職安全守則五不為「1.不繳款或購買產品2.不將證件交予他人3.不隨便簽署意見4.不喝不明飲料5.不從事非法工作」。
勞工處另以應徵三部曲來提醒,應徵前,若知道應徵之公司名稱,可至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網站查詢該公司是否合法設立,另外,並應多方留意應徵的公司狀況,是否有不法的作為;應徵時要「聽、看、停」。
「聽」:公司如何說明所刊登職缺的工作內容,是否與刊登內容不符。「看」:公司的成員或幹部都在做些什麼事。「停」:不要倉促的做出任何決定,如簽署文件或購買公司產品;應徵後,應該與家人或朋友討論面試的情形,公司營業項目與狀況,蒐集多一點的資訊與意見,避免受騙。
如遇以上相關問題,可撥打臺中市政府求職陷阱諮詢專線:04-22291731洽詢,或上臺中市政府勞工處網站http://labor.tccg.gov.tw查詢。(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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