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因10月31日為星期日,依法順延至11月1日星期一止,請民眾注意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除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臨櫃繳納外民眾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提款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99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應納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9月26日起至11月3日止,可至超商繳稅,逾期需到金融機關繳納並加徵滯納金。另民眾若有以委託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者,必須於11月1日預留應繳牌照稅額之足額存款,以備轉帳繳納稅款。
稅務局表示,如尚未收到牌照稅繳款書,可向稅務局及其所屬分局以及各地監理所(站)申請補發,繳稅前請先詳細閱讀繳款書背面說明,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及電話語音轉帳,只要依說明操作,即可完成繳稅手續,繳稅成功後,稅務局會寄發轉帳繳納證明;另四大超商繳稅者,注意繳款書收據聯要加蓋收款章留存,該局不另寄發繳納證明。
稅務局再次強調,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一經查獲,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車主千萬不要忽視其嚴重性。
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0800-086969或上稅務局網站(http://www.tctax.gov.tw)「繳稅須知」項下查詢,稅務局提供多種便利之繳稅方式,請民眾多加利用。(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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