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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姬颱風來襲,民眾財產如遭受毀損,別忘了申請減免稅捐

  受梅姬颱風外圍環流與東北季風共伴效應影響,造成部分地區災害損失,民眾如有因風災受損者,可逕向所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房屋稅或使用牌照稅。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毀損面積占整棟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土地或房屋所有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土地或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

  

  至於已繳納使用牌照稅之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再檢具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關心民眾權益特別提醒,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或申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稅務局電話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或免費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及服務。(1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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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0-10-28
  • 點閱次數: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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