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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姑娘生日火花 警祝「快樂」頌

  臺中公園擁有得天獨厚的環境,讓民眾進行溫馨歡樂的小活動。日前,一群高二生,相聚在臺中公園,手中端著蛋糕,要幫好朋友過生日。慶生時,突然巧遇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臺中公園駐在所巡邏員警,警民同歡,一起分享這份喜悅,慶生隊伍移至駐所內,難得警所裡也洋溢著一股歡樂生日頌。


  依據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園內不能施放火燭。日前,臺中公園駐在所員警吳淑女及邱東宏巡邏,忽見遠方火光閃爍,警員不明究理,火速趕往,在途中就聽到清脆悅耳的歌聲「祝妳生日快樂… 祝妳生日快樂…」,員警才知道原來這火光是蛋糕上的蠟燭!


  畢竟生日難得、壽星最大,員警也不忍拂逆這群青春少男少女的心,於是讓壽星許完生日願望後,盡速吹熄這引起警察恐慌的蠟燭。


  事後,這群高二生衝進駐所,想與警分享生日喜悅,請員警吃蛋糕,並表示因違規在先,造成員警困擾深感抱歉,看到這群青春洋溢、又知書達禮的高二生,員警也不吝惜給予祝福,歷久不衰的經典歌曲「祝妳生日快樂…祝妳生日快樂」再次在駐所內響起,第一次聽到員警唱生日快樂歌的壽星很不好意思,說這實在是太難忘的「17」歲生日了!


  臺中公園駐在所指出,依據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內禁止下列事項:擅自營火、隨地拋棄果皮紙屑、傾倒家庭垃圾、駕駛汽機腳踏車、攜帶寵物等等,以上這些行為主管機關單位是可以依情況裁處1200元以上罰鍰的。


  希望民眾可以帶著愉快的心情來臺中公園遊玩,並能愛惜、珍惜這塊美麗的土地。臺中公園駐在所關心您。

聯絡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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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0-10-28
  • 點閱次數: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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