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動動手指像神仙 「警」點公車追1000元

  日前,臺中縣有位小姐把愛的禮物遺落在公車上,巡邏員警以警車高速追逐攔車逮禮物的情景歷歷在目。而同樣的劇情,換了個場景,出現在臺中市街頭。不過這次員警不再高速追車,而是動動手指頭,就順利把遺失物尋回。


  晚間20時,3名稚嫩的高中生快跑進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駐在所內,小小聲的對駐警說:「我皮夾放在公車上。」原本是興高采烈的拿著母親給的新臺幣1000元,要到一中街買新的球鞋。卻在車上聊得太high,皮夾就這樣被公車載走了。


  只記得搭乘的是免費公車,卻忘記記下車牌號碼的3人,以為1000元就這樣石沉大海。很幸運的遇上對大眾運輸頗有研究的員警林志遠擔服值班勤務,駐警根據失主江同學所描述的下車地點與步行到駐在所的時間,估算出目前公車可能行駛的距離。接著不疾不徐地打開電腦,查閱市政府網站內的「臺中都會區動態公車查詢系統」後,總算讓事情出現轉圜的餘地。


  加上駐警共4個人圍在電腦前,指指點點看著螢幕上不斷移動的小紅車。「是048-FS低底盤嗎?」「不是耶!是一般的公車」3個人異口同聲的說著。員警用滑鼠在動態資訊板上緩慢移動,一一比對後發現3名學生搭的TTJ55路公車-517-AC剛離開臺中女中附近!順利查到公車的車牌與定點後,拿起電話撥打統聯客運的免費客服專線,很快的聯繫上3人所搭乘的公車駕駛。歷經幾番折騰,終於順利尋回買球鞋1000元零用金。江姓高中生在得知遺失物能夠尋回相當雀躍,更對駐警處理事情的反應與速度讚許不已!


  警方在此也呼籲民眾,搭乘任何交通工具在離開座位下車前,記得隨手摸摸口袋,是否遺漏任何財物。倘若下車後才發現,首要任務請先記得搭乘的路線、班次等可供辨識的資訊。切莫一時心急而追車,以免造成二次傷害而遺憾終身。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0-11-03
  • 點閱次數: 382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