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民眾報案機車遺失,警方迅速協尋歸還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所警員楊英哲,於日前擔服所內備勤勤務,於0時10分謝姓民眾到警所報稱其重機車於10月29日21時30分停放於臺中市南區臺中路348巷口,於10月31日23時許欲前往取車時,找不到該車,所以到派出所請警方協尋。


  經楊員了解後,謝民目前就讀○○女中夜校生,平日都是以該車代步,白天還得工作。警方協助謝民回憶29日停車之經過,且以巡邏車載著謝民前往停車處,逐一清查所有可疑車輛,但在臺中路348巷內未發現該車,警方隨即擴大搜索範圍。


  謝民在警方引導下,依稀記得29日當天晚上好像與友人聚會,之後就不記得了,由於時間已晚,當事人稱想先返家休息,警方仍繼續搜尋,約半小時後眼尖的楊員在100公尺外的瑞豐街口發現該車,遂立即以電話通知謝民到現場,確認是否為其所有之機車,經當場確認無誤後交還謝民領回。


  謝民表示,他已經忘記停車當日之情形,只依稀記得與友人聚會,之後如何返家已經忘記,因為一直遍尋不著自己的機車,行動非常不便,所以才會請求警方協助,所幸警方憑藉著多年的工作經驗與好眼力找回機車,結束一場烏龍報案記,也感謝警方辛勞的協助。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0-11-03
  • 點閱次數: 394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