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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內暗藏春色 小姐車伕依妨害風化罪法辦

  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昨(2)日晚間在所長尤中立領軍下偵破○○賓館色情賣淫案件。警方在賓館附近守候埋伏,發現一輛可疑自小客車(R9-○○○)臨停於中市進化路某賓館前,一名穿著時髦、濃妝豔抹女子下車後隨即走入賓館內,警方兵分兩路尾隨離開的自小客車及女子,俟時機成熟後表明警察身分,車伕、賣淫女子及買春客在罪證確鑿下坦承犯行,警方遂將三人帶返所製作警訊筆錄,全案依涉嫌妨害風化(俗)罪嫌將賣淫女子及車伕兩人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2日晚間臺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由所長尤中立領軍執行17-21時之正心、正風專案勤務。於17時25分尾隨女子進入賓館的警方,在賓館房外守株待兔,約40分鐘後女子開門走出,警方立即上前表明身分,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後入內檢查,只見房內有一名男子裸身躺在床上休息,而旁邊垃圾桶內有乙只使用過之保險套,經詢問徐姓男子與黃○馨(30歲、妨害風化前科),雙方均坦承以新臺幣3000元代價從事全套性交易,黃女並表示自己實拿1300元並支付車伕300元,其餘歸公司收取。


  而另一組尾隨自小客車的員警,在跟蹤了20分左右後,見自小客車仍駛回賓館門口,立即攔查該自小客車,經盤查駕駛林○崇(40歲,侵占、賭博前科)坦承自10月初受雇於黃女開車載送黃女至各大賓館、汽車旅館從事性交易,每次收取300元。林某懊悔的表示只是想賺點錢養家,並不知道當車伕是違法的。


  警方隨後將三人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女、男客及車伕林嫌均坦承犯行,並有扣案相關手機等證物可茲佐證,全案訊後將黃嫌和林嫌依妨害風化(俗)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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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0-11-03
  • 點閱次數: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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