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臺中市林森路上,臺中市唯一留存的日治時期武道館-臺中刑務所演武場(中市林森路33號),歷經95年11月15日一場大火燒毀,經臺中市政府爭取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修復經費,今(99)年10月竣工完成修復。今(12)日由臺中市副市長蕭家淇代表胡市長主持竣工落成揭牌典禮,見證演武場百年歷史風華。
蕭副市長表示,今日臺中刑務所演武場竣工落成,他代表胡市長感謝法務部等相關單位全力支持,及專家委員們大力協助,恢復演武場原始風貌,風華再現。
蕭副市長也表示,有99年歷史的臺中刑務所演武場,是臺灣唯一具特色的建物,經修復,其風貌比以前更具特色。
蕭副市也說,經文化局積極推動,除演武場,餘文化建物,正逐一修復,恢復使用。他感謝文化局同仁的辛勤付出。
今日「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演武場修復竣工落成典禮暨歷史照片文物展活動」,邀請至國立臺灣體育大學舞獅隊與大鼓隊帶來精彩表演,歡慶臺中刑務所演武場落成揭牌。
緊接由蕭副市長、臺中市議會秘書長洪鴻壤、臺中監獄典獄長方子傑、臺中看守所所長方恬文、行政院文建會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籌備處有形文化資產組副組長簡玉華、臺中市政府都發處長黃崇典、臺中市文化局長黃國榮、臺中市警察局副局長余輝茂,及市議員劉士州等貴賓共同揭牌。
蕭副市長等人也在受託進行演武場修復設計工作的建築師郭俊沛引領下,視察修復後成果風貌並參觀相關歷史照片與文物展示。臺中市警局也於現場安排霹靂小組成員表演「14手型攻擊法」,成員們精湛、逼真的演練,贏得在場熱烈掌聲。
臺中市文化局表示,日治時期,臺灣的武道文化,分別有警察(武德殿)、獄政(演武場)及軍方(武道場)等系統。臺中刑務所演武場創建於大正元年(1912),係獄方司獄官警日常練武所設置之武道館舍,於民國93年登錄為臺中市歷史建築,惟於95年11月15日一場大火燒燬木構架、屋瓦及地板構件,次日經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決議,依據演武場調查研究及修復規劃報告書成果進行原貌修復。
修復後演武場主體建築內部空間仍保有原貌之木作地板及榻榻米,地板下方特設置有鋼製彈簧之構造,係為減少運動傷害所設計;外觀方面,屋頂之瓦採用日本黑瓦,為日本建築物主要使用之瓦作材料,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鬼瓦」,係日本社殿樣式公共建築元素中重要之特徵。
演武場主體建築物,仍延襲日治時期用途,區分為劍道場及柔道場兩部分,本次修復增設展示走道,可供民眾參觀下方彈簧及屋架構造。其旁附屬建築物共有兩棟獨立空間,其中一棟作為擺放修復前燒燬木構件、鬼瓦等構件及建築物相關歷史照片、文物展示空間,另一棟則供作管理使用之行政辦公空間;另增設有淋浴空間、廁所等新設施,以提供練武後淨身、休憩、洗手等使用。
修復後刑務所演武場將交由臺中市警察局接管使用,以期「刑務所演武場」恢復到日治時期原有之功能,除開放民眾參觀外並做為警員常年柔道、跆拳等教育訓練使用,以及規劃辦理青少年武術研習等類型活動。(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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