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臺中市政府公告六條TTJ公車路線釋出案,交通處表示,上開客運路線釋出並非政府採購案,為依公路法規定將路權釋出予公車業者營運,市府在路線公告釋出過程一切均屬合法、透明與公平。
交通處說明,為節能減碳、培養捷運客源,市府自98年5月推動TTJ捷運公車計畫,並依據民眾刷卡資料,於
交通處指出,有關公車車齡限制2004年之後出廠部分,由於TTJ捷運公車路線較長,且要求業者須提供尖峰10分鐘、離峰15分鐘之運輸服務,因此每日所需車輛甚多,考量多數客運業者經營能力及比照98、99年TTJ路線車齡年限均為2004年以後出廠的一致性原則下,故維持相同標準,以示公平,惟欲申請經營業者若以較新公車投入路線營運,評選時亦有其優勢。
交通處強調,本次公車路線釋出案,市府以民眾福祉為最優先考量,並與台中縣政府、交通部公路總局及相關專家、學者齊心把關,提供民眾最優質服務,達成大眾運輸「無縫接軌」目標。(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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