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於11月17日公佈「98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考核」評核成績,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再度獲評「地方政府組」優等獎,除了「指定綠色採購項目達成率」達成全國預訂目標(88%)外,在推廣綠色消費觀念「整體績效表現」也獲得環保署的肯定。臺中市政府積極響應生活環保獲獎連連,顯示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落實推動大臺中永續發展的目標,可以期待。
臺中市環保局局長沐桂新表示:環保局致力於政府綠色採購績效推動,宣導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在辦理辦公室用文具紙張及用品、辦公室用設備(如電腦、列表、碳粉匣等)及電器用品等採購時,均優先考量具有「低污染、省資源、可回收」環保標章商品,98年已將機關綠色採購金額比例提昇至93.5%,遠超過中央訂定之目標值88%。
環顧目前先進國家於鼓勵綠色消費之多種措施中,以推動政府機關之「綠色採購」(Green Procurement)為最重要。政府機關綠色採購是利用政府機關的龐大採購力量,優先購買對環境衝擊較少之產品,以鼓勵綠色產品的生產及使用,帶動綠色消費風氣,達到環境保護的效益。環保署自91年起奉行政院核定實施「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以來,已經逐年將機關綠色採購達成率自30%以下提升至88%,適用範圍已擴大至全部行政機關、國營事業、及公立學校等單位。
環保局沐局長強調:綠色消費涵蓋食衣住行娛樂等各個層面,而綠色採購是落實綠色消費的最佳工具,全民綠色消費之推動,除由政府機關帶頭示範,推動綠色採購外,更盼帶動更多的民間企業、團體及一般民眾亦能響應實施綠色採購,擴大節省能資源,進一步發揮環境預防功能,以期全民享有資源永續利用的生活環境。(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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