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今(28)日舉辦「臺中市政府一級機關首長暨各區區長民政業務會報」,主席秘書長黃國榮表示,今天召開的會議,延續12月初,在舊的臺中市政府召開一次有關各機關授權區公所辦理事項會議的決議,胡市長指示民政局在他上任之後三天之內立即召開會議,廣納區公所所有不同看法、不同意見,以利市政推行。
會議中討論七個提案,其中較為重要的有:第一案:各公所100年1月1日即須執行推動不能中斷之業務,必須於99年12月31日前完成發包程序,因有急迫性需求,經討論後由主席黃秘書長裁示屬一般性、例行性性質者,由民政局統一函予各公所憑辦;屬專案性或牽涉各局處之專款、補助性質者,請各局處函予公所憑辦。
第五案:請各區公所指派專人辦理動物保護及動物防疫業務,經討論後決議依「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機關及業務委託區公所管(辦)理相關事宜」會議~案由一之決議事項辦理,即仍維持改制後委託公所試辦1年之方式,並請農業局規劃日後執行方案,其餘提案均照案通過。
會議最後主席黃秘書長指示,臺中縣市已正式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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