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於
都發局表示,文山工業區原屬早期臺中工業區第四期規劃計畫範圍,85年間經臺中市政府變原更農業區為部分工業區、住宅區及其他必要公共設施用地,並附帶條件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其目的係為因應臺中市區工廠遷移及未來新增工業發展需求之用。
都發局表示,為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經濟發展局已於98年間針對土地所有權人進行意願調查,回函人數比例達52.85%同意配合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文山工業區開發,其同意之土地面積比例達77.91%,顯示工業區之開發確有其需求,亦為市民所期待。
都發局指出,正辦理擬定細部計畫作業,並配合趕辦文山工業區細部計畫擬定案,全案已進入都市計畫程序,如公開說明會順利完成無異議,將於提送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決後發布實施。(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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