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十四條之二規定,中市太平、大里、霧峰、烏日、豐原、后里、石岡、東勢、和平、新社、潭子、大雅、神岡、大肚、沙鹿、龍井、梧棲、清水、大甲、外埔、大安等21區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見證移交事項,於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期間委由「臺中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辦理。
都發局說明,臺中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之地址:臺中市豐原區社皮路70號1樓,電話:04-25154212,歡迎民眾洽詢辦理。(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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