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及改善潭子區地下水遭含氯有機化合物污染情形,環保局99年執行「臺中市舊社里及鄰近地區地下水含氯有機物調查與應變工作」計畫,監測結果計監測民井30口,有12口民井檢測結果三氯乙烯超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其中2口超過地下水污染控制標準(0.05mg/L)(潭子區家福里大通街民井PW23(0.0626 mg/L)、頭家里中山路與環中路口PW30(0.058 mg/L)),已完成封井禁止取用,另10口已函文通知民井管理人,該井水不得供作飲用水使用,並副知潭子區及北屯區公所與經濟發展處協助接該區域接用自來水,且已轉知水井水權主管機關(建設局)加強管理。
另該區設置之16座標準監測井中,99年監測結果計有五口井三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0.05mg/L),包括BMW03潭子區運動公園(0.0779 mg/L)、BMW04潭子國小(0.0551 mg/L)、BMW05潭秀國中(0.0845 mg/L)、MW-2潭子加工區東南側(0.0712 mg/L)、MW-3潭子加工區西南側(0.073 mg/L)。
環保局後續之行政作為除將持續向環保署土壤污染整治基金會爭取經費,辦理該地區之地下水污染持續監控及擴大調查工作,以確認污染來源及污染者後即刻進行污染整治管控工作,並要求污染者進行改善。另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將公告監測井超過管制標準之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以進行後續管制及整治。並依調查結果中20點處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之民井,除將依飲用水管理條例公告禁止飲用外,後續並督請潭子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進行區內及附近調查監測工作及後續污染改善作業。(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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