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副市長蕭家淇受訪時表示,目前所清查的違規,在住宅區設立飲酒店或酒吧的大概有`100家左右,3月到現在已執行22家的斷水斷電,希望採取強制執行方式來達到嚇阻目的,目前還有70多家在作最後的處罰,希望達到法定處理要件後,再採取強制執行。
蕭副市長指出,今年4月6日收到內政部公文,文中建議透過修法來排除住宅區設制酒店,所以內政部是建議要修法,沒修法之前住宅區是允許酒店或飲酒店設置,這部分會影響各縣市處理的困難,內政部希望透過修正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以表列方式排除在住宅區設置,在未修法之前,內政部也可以用函的方式來通告各縣市政府,禁止住宅禁止設置飲酒店,但是目前內政部還未發文。
但是蕭副市長強調,臺中市部分還是按照內政部之前的口頭指示,禁止在住宅設置酒店,違規在住宅區設置酒店或PUB,一定會強制執行,上禮拜行政院會也特別請教內政部長,部長口頭上說沒有問題,住宅區不能設置飲酒店,也會同意解釋,結果收到的文還是一樣,提到由內政部修法。
蕭副市長說,相信這樣會有落差, 目前仍然按照部長口頭的指示來繼續執行。
關於函示與指示不太一樣,媒體也關心這樣是否會產生爭議,蕭副市長表示,可能會發生訴願及國賠問題,業者會訴願內政部解釋並沒有排除住宅區禁止設置問題,但是目前強制執行部分,市府都是引用建築法第73條違規使用,並不是引用都市計劃法,處理上都非常小心。
業者訴願是否會成功,蕭副市長表示,業者訴願上級機關是行政院,由上級機關決定,但是市府一定禁止在住宅區設置酒店,業者如果不服行政處分,可採取訴願程序,但是目前沒有這種情況出現,臺中市也會訂定都市計劃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臺中市各區可使用的方式用立法方式訂定,另也將訂定內部規章「都市計劃管制自治條例」,明訂住宅區完全禁止設置酒店,草案正在審議中,儘速提報市務會議。(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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