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捷運北屯機廠及車站區段徵收相關事宜,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開發案在都市計畫階段,業分別於
地政局說明,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合法建物,如果沒有妨礙都市計畫事業、區段徵收計畫、工程施作及土地分配,都可於公告期間向市府提出原位置保留的申請,而市府亦將協助原位置保留作業,不影響其權益;如因妨礙都市計畫或工程施工無法原位置保留需拆除者,本區建物補償依據「臺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損失補償自治條例」暨「臺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損失補助及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等規定予以查估補償。如屬合法建物,其補償費及六成自動拆除獎勵金,將超過市值。
地政局於
市府99年接受民眾申請複查案件達560件,但今年再次申請複查之案件僅有170件,申請複查件數已大幅減少,本區地上物爭議應有妥適解決,目前本區正進行第2次複查作業,將依法從寬從優補償,以利後續作業。市府未來將秉持著與民眾共享開發利益,創造雙贏的理念持續推動後續區段徵收作業。(7/28*3)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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