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今(4)日舉行第一屆第四次臨時會第一次會議,進行三讀議案第二讀會議程。市議員黃錫嘉表示,市長胡志強上任時宣示不增加員額,為何現在要增加26個臨時人員,增加1000萬多元經費?市長胡志強表示,合併以後,因各區公所業務要一致,原臺中市8區公所增加以前所沒有的社政業務,在員額沒有增加的原則下,需要聘用臨時人員來辦理增加的業務。
黃議員表示,胡市長在上任後曾說,一年內所有機關的員額都維持不變,但現在原臺中市8個區公所,增加26位臨時人員,約需追加1000多萬的經費,似乎有互相矛盾之處。黃議員說,若按照業務量或人口比例、土地面積來看,以原有的人力足來調配、相互支援,應該沒有問題,看不出有增聘臨時人員的必要。
胡市長表示,現在臺中市合併以後,因各區公所業務要一致,原臺中市8區公所增加以前所沒有的社政業務,在員額沒有增加的原則下,需要聘用臨時人員來辦理增加的業務。他舉北屯區與豐原區為例,業務增加之後,北屯區員額編制原本69人並沒有增加,要服務24.7萬人口;豐原區員額編制122人,服務16萬人口。
議員沈佑蓮說,他知道北屯區增加業務,公所人員加班都做不完,所以她懇請議員們支持此項預算。議員何文海則建議,要全面檢討區公所員額編制。胡市長說,議員講的都簡單,地制法保障現行土地規劃、自治區規劃四年內都不能動,也保障現在區公所的員額不能動,所以請一些臨時人員來處理增加的業務。議員曾朝榮說,原中縣的區公所業務調整,原來辦理這些業務的人員,建議民政局可以妥善調配利用。(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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