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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捷運用地取得刻不容緩

    對於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土地徵收案,內政部函請市府補正後再議,地主今(20)日再次要求能延後辦理用地取得相關作業,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則表示,為避免影響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興建後續作業,用地取得作業無法再延,市府將於9月底前完成補正說明後,報請內政部再行審查;另若今年立法院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市府亦將依該修正案之相關規定辦理。


    其次,對於部分地主期望再行簽約加入土地開發,交通局表示,目前正積極研擬可行方案。


    交通局說,為取得捷運所需用地,除以一般徵收方式辦理外,基於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地區開發等考量,市府依據大眾捷運法第七條規定辦理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及其毗鄰地區之土地開發,也就是透過類似民間的土地合建機制,由地主提供土地、投資人提供建設資金、政府機構提供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獎勵之容積,並在市府監督之下,進行土地開發作業。


    因此,自99年3月起,市府陸續與地主協議,期間地主多次陳情,市府在考量不影響捷運通車之前提下,展現願意持續溝通之誠意,並就地主提出容積移轉、土地增值稅課徵等議題逐一研討回復,並將簽約期限延至99年底。另因應100年土地公告現值及縣市合併後相關拆遷補償法規變動,在100年3月至4月間市府重新辦理協議會。

 

    交通局表示,但在今(100)年3月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之機電系統順利發包後,隨著機電系統參數確定,土建部分也進入細部設計期末階段,相關作業正積極趕辦。雖然管線遷移工程在100年7月受原承包廠商倒閉影響,暫停施作,但在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努力下,在8月初重新發包,新的承商已於8月19日復工,目前正積極趕工,以免影響主體工程進行。因此,捷運用地取得,不容再延。

 

    為顧及地主權益並因應臺中市議會決議,市府仍展現誠意,將地主簽約期限統一延至7月底。另由於簽約期限為7月3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提醒地主7月30日(星期六)、7月31日(星期日)仍受理簽約。又因應100年8月1日議會決議,若9月立法院通過市價徵收之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市府將依該修正案之相關規定辦理,並再次提醒地主受理簽約至8月2日上午8時,夜間仍持續受理。

 

    交通局強調,為避免影響捷運建設進行,復以審計處報告指出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用地取得嚴重落後,市府實無法延後用地取得作業,故已循程序將徵收計畫書分2部分(原臺中市、原臺中縣)函報內政部審議。內政部在十九日函請市府查明補正後再議,項目包括:都市計畫法第48條及其他相關法令適用、開工日期、徵收範圍等說明以及要求再以書面回應所有權人於協議價購會中之陳述意見等,對此市府將於9月底前說明補正後,報請內政部再行審查。(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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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 發布日期: 2011-09-20
  • 點閱次數: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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