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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瑪都颱風過後漂流木自10/1起至10月底當地居民可撿拾

     臺中市政府公告自100年10月1日起至10月底止,南瑪都颱風過後的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無須依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規定申請放行查驗,但須接受各林業主管單位之檢查登記。 


    市政府農業局表示,撿拾區域包括:國有林區域外臺中市轄區內主、次要河川、海岸浮覆地、大甲溪:自大甲溪天輪壩以下至大甲溪出海口、大安溪:自大安溪士林壩以下至大安溪出海口、烏溪:自霧峰區至出海口(以市界為界)、縣管河川及市界內海灘。

 

    農業局說,撿拾對象以上述區域僅限設籍臺中市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自100年10月1日起至100年10月30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上述期間如發生新天然災害,則自該次災害發生日停止適用。

 

    農業局表示,撿拾時如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或屬針葉樹一級木、闊葉樹一級木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及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未漏註記之大徑木者,由拾得人撿拾後通報當地林務局林區管理處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民法八百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

 

    農業局指出,撿拾清理河川行水區內之漂流木時,若有使用機具搬運、挖掘、埋填或變更河川區域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及行駛於指定通路外必須運輸便道,均應依水利法七十八條之一及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備妥書件向河川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許可後始可為之,未經許可於河川區域內挖掘、埋填或變更河川區域內原有形態,將依水利法第九十三條之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表示,撿拾清理海堤(海灘)漂流木應向該管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許可後始可為之,至於撿拾清理漂流木,須進入水庫蓄水範圍(或商港、漁港之港區)等區域時,應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後始可為之。(10/4*10)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政令政策,生活資訊,資訊管理
  • 發布日期: 2011-10-04
  • 點閱次數: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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