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員李中等人今(13)日在市議會臨時會中,對市政府積極推動電動汽車計畫一案,均予高度肯定,建議應廣泛設立充電站,並在中科園區大力推廣,讓企業界也能用電動車做為通勤公務車,達到節能減碳的目的。
議員李中、洪嘉鴻、王岳彬及邱素貞等人今天在議會對市政府環保局100年度預定在臺中市設置64座電動汽車充電站,並預定購買二部LEAF及二部LUXGEN電動汽車做為公務汽車,均予高度肯定。
但市議員李中等人認為,由於過去瓦斯車充瓦斯場站很少,使用相當不方便,未來電動汽車應廣設充電站,並考慮在加油站或公有停車場設置充電站,以利民眾充電,並在中科園區也推廣讓企業界購買電動汽車做為公務車。
議員洪嘉鴻則指出,國外如美國的高爾夫球車掛上車牌後,可以在馬路上行駛,建議市府交通局向中央反映修改公路法,讓高爾夫球車也可在公園或休閒場所道路行駛。
環保局長劉邦裕表示,在加油站設立充電站已列入計畫中。交通局長林良泰則指出,在停車場設置電動車充電站,將進行評估,至於高爾夫球車掛車牌在公園等地上路,因汽車行駛須經車測中心檢測安全性後才能行駛,而休閒的車輛行駛道路有其危險性,在休閒場所使用比較適當。(1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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