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員黃錫嘉在今(12)日總質詢中,關心臺中道路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質疑為何收費標準不一致。市長胡志強表示,統一挖補是理想,會全面底檢討有無缺失與漏洞,制度當然可能會改變,會朝對人民有利的方向修訂,但請議員給市府時間,市府一定會做好。
黃議員關心臺中道路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自治條例的修訂,據他了解,新修訂的部分沿用「臺中市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辦法」,而不採納原「臺中縣挖掘道路埋設公共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胡市長說,自治條例當然要修改,會朝對人民有利的方向修正。
黃議員說,除要全面思考法規問題,之前北屯區、潭子區因為汙水汙染裝接自來水,北屯區居民每戶要繳3萬多元的路修費,但改到豐原申請,路修費卻降為1萬多,同是臺中市收費標準卻不一,造成「一市兩制」的情況。胡市長表示,他不能理解為何北屯的費用比潭子高出那麼多,他請建設局進行瞭解。
胡市長強調三點,第一,統一挖補是一個理想,在執行方式上有無漏洞或缺點,一定要徹底檢討,不是非臺中市現在的制度不可,也請建設局要徹底檢討與改革。第二,統一挖補的真正目的是減少挖補次數,要全面檢視目的達成了沒有,減少挖補次數,就是對人民有利,免得到處都在挖路。第三,統一挖補如果有人民的負擔,一定要降到最低,就是黃議員講的對人民有利,如果人民的負擔不一樣,也要全面檢討。
黃議員說,制度對市民有利,才是減輕對人民的負擔,好的政策,人民才會認同是好的政府。他說,以北屯的案例來說,多繳的路修費是否可以退費。建設局沐桂新表示,依據現在的自治條例所訂定的收費辦法,是沒有辦法調整的。
但沐局長也請議員們幫忙宣導,101年統一挖補的各個標案現在都已經上網,本來要切成7個區,但是在8月已通知四大管線公司分為3個區,四大管線公司表示,修改預算書須3個月的時間。而建設局不願意有空窗期,101年1月1日就是新年度開始,所以現在分成3個區,每個區有4個標,總共12個標也都上網,希望將來收費會降低,101年必須延續100年的辦法,102年的標準則在明年會將新的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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